记者朱万平[/s2/]

火炬电子( 603678,sh ) 10月24日晚表示,企业当天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监管部的询证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核实多个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的行为者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询问函,通过市场审查,怀疑与企业的部分股东账户有关联,构成了一致行动者。 上述股东有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50号集合资金信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65号集合资金信托、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177号集合资金信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企业-中山证券睢翔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等。

“上交所发问火炬电子:多名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年2月~年10月,上述股东账户分别为年8月26日~11月15日、年1月11日~1月13日、年3月14日~8月31日三个时间段,合计持股数占火炬电子总股东资本的比例超过了5%。 截至2007年10月19日,上述股东账户合计持股占火炬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也超过了5%。

鉴于这种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企业相关股东验证上述股东之间以及上述个人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一致的行为关系。 具有一致行为关系的,督促企业按照《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新闻披露义务,披露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

另一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咨询的上述股东中,多数股东为中海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海信托成立于2007年6月,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者持有95%的股权,后者持有5%的股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中海信托官网上获悉,截至10月14日,中海-浦江之星50号、中海-浦江之星177号的单位净值分别为1.2132和1.0422,截至10月21日,中海-浦江之星165号的单位净值为1.1873。

标题:“上交所发问火炬电子:多名股东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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