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袁东每经谢欣

昨天( 3月23日)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终身禁止中华太平洋(中华太平洋证券有限企业)原客户主任巫秀华)女)。 她以前也被定罪成立。

香港原讼法庭于年12月裁定,巫秀华2005年1月至年10月期间盗窃中华太平洋客户价值约1亿1000万港币的股票犯罪行为成立。

巫秀华通过以其亲属名义在中华太平洋持有的名人客户账户,未经许可在公开市场出售被盗股份,所得款项最终由巫统管理并存入其亲属银行账户。 另外,巫秀华共谋了中华太平洋原结算负责人许芳婷(女),许芳婷在中华太平洋的电脑系统和顾客名单上做了虚假笔记,掩盖了盗窃行为。

由于这些犯罪行为,巫秀华因两项罪名(共谋盗窃、共谋诈骗)分别被判处8年和11年3个月有期徒刑。

必须注意的是,中华太平洋以1亿5600万港币在市场上购买了被女巫盗走的股票,价格的差异是多年来股价上涨造成的。 中华太平洋在香港注册成立,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发卡进行第一类(证券交易)监管活动的企业。

事实上,巫秀华的犯罪行为早就暴露出来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早在去年3月,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取得了禁止巫秀华解决全球约1.56亿港元资产的临时命令。

标题:“盗取顾客上亿元还坑了证券企业 这名顾客经理获刑并被业界终身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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